贵安新区区域排水防涝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南沙路中段二期排水防涝工程)土石方工程一标段专业分包(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贵安新区区域排水防涝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南沙路中段二期排水防涝工程)土石方工程一标段专业分包(二次) 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冶(贵州)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以下简称五矿采购平台)进行,并发布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 工程名称:贵安新区区域排水防涝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南沙路中段二期排水防涝工程)
1.2. 工程地点:贵州省贵安新区
1.3. 项目概况:贵安新区区域排水防涝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南沙路中段二期排水防涝工程),新建雨水管道约 2143米,其中管径DN500 长度为91 米,管径DN600 长度为1275 米,管径DN800 长度为282 米,管径DN1000 长度为160 米,管径DN1200 长度为283米,管径DN1400 长度为27 米,管径DN1600 长度为25 米,雨水检查井52座,土建及安装、配套设施等(含建设规模及内容中所含全部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清单计价)编制、施工、设备及材料供货、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完成本项目验收移交为止的全部工作内容。
1.4. 计划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5. 招标范围(工程量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土石方工程招标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标段,具体如下。
招标范围(工程量及标段划分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 备注 |
1 | 南沙路中段二期排水防涝工程土石方工程一标段 | 1、贵安新区区域排水防涝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南沙路中段二期排水防涝工程)清表、土石方外购回填、挡土墙等,按设计图纸和分包合同要求的所有施工任务。 2、由发包方临时交办的施工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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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真实齐全、近三年财务无亏损情况(若公司成立不足3年,提供公司成立后至采购之日的年度财务报表)。
2.3. 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自2019年7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最少提供1个独立承担并已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2.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
2.5. 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总工,拟派项目总工须具有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B类);(2)必须配备足额专职安全员(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中标后,专职安全员必须到岗,如查实未到岗或长期脱岗,招标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2.6.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7.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管理、经验、信誉、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的要求。
2.8.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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