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BH202417地块及公共服务配套工程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包河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包河区卫岗王卫片区城市更新项目、2205-340111-04-01-279669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BH202417地块及公共服务配套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BGZ0019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BGZ0019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与平天湖路交口东北角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06万㎡。其中:BH202417地块,用地面积约57.51亩,总建筑面积约13.6万㎡,最高层数26层;附属配套工程包括:一所15班幼儿园,总建筑面积约6100㎡;一所24班小学,总建筑面积约18500㎡;工程有装配式技术要求,装配率不低于30%(装配率认证需符合合肥市现行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75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91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设计范围:装配式方案设计以及图纸深化设计与报批流程办理。施工范围:基建变(设计施工一体化)及拆除、场地拆迁遗留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含杆、管线等迁移)、桩基(含施工、试桩、试桩检测及工程桩检测)、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施工围挡、深基坑支护(含论证、施工、检测、监测)、降排水、地下车库(含给排水、消防、人防防护防化设备、通风、强弱电、防水、抗震支架、火灾报警、绿色建筑、充电桩等)、主体结构、墙体砌筑及二次结构、内外墙粉刷、保温、外墙涂料、防水、门窗、幕墙、电梯、光伏、强弱电、给排水、消防、暖通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含答疑、补疑、修改澄清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满足下列(1)和(2)要求: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如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则业绩提供方在该业绩中需承担施工任务,且承担的施工任务规模需不低于上述(1)或(2)中的对应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承担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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