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23J02GS-HRDSN-2025-WZ01
1.招标条件
哈尔滨瑞达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是工业制造企业,生产铁路预应力混凝土常规枕、岔枕、地铁枕等产品,现承揽到哈尔滨局集团工务处轨枕的生产任务,生产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哈尔滨瑞达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4月由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工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生产铁路预应力混凝土轨枕(常规枕、岔枕、地铁枕)产品及混凝土构件。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厂家或供应经验的代理商、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或经销商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自己出具的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可以是经销商,生产厂家不得与经销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公告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3月4日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200元(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以网银转账方式购买,网银转账时注明招标服务费及包件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汇款单位名称和竟谈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汇款;汇款时间必须在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不接受个人汇款。
账户名称:哈尔滨瑞达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阿城支行
账号:2305018672510000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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