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2022年6家废弃无主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2022年6家废弃无主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招标核字【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县本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内容:兴隆县2022年6家废弃无主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涉及6处废弃无主矿山,建设内容主要为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生态景观恢复工程、防护工程、监控等。建设规模为土石方工程约23.0682万m3、砌筑工程约2425.09m3、生态景观恢复工程约110914.00㎡、防护工程(展板6块、防护栏350m、绿色围栏91m、警示牌22块)、监控6套等。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设计等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和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能力的企业。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勘查或相关专业 (相关专业指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水文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 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03 09:30至2023-03-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24 09:00,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槟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兴隆县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西关村鹏鸣花园小区3幢13号底商 |
邮编: | 067300 | 邮编: | 067300 |
联系人: | 张建伟 | 联系人: | 张伶伶 |
电话: | 0314-5055679 | 电话: | 0314-5526666 |
传真: | 0314-5055679 | 传真: | 0314-5526666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www.43231093@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
账号: | / | 账号: | 54044200000000088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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